保定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

作者: 时间:2023-02-10 点击数:

 

一、学校名称:保定学院

二、学校代码10096

三、    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

四、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
五、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六、主管部门:河北省教育厅

七、学历证书: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,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(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);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学士学位,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
八、学校基本情况

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具有119年办学历史,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,毗邻京津,交通便捷,环境优美,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高等院校。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,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。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、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、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、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,获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、国家应用型本科教育标准化试点项目院校。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;美术学、音乐学、体育教育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

九、录取原则、规则及要求

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,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。

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《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》执行。各专项、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;若投档多名考生成绩相同,顺延录取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结果,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遵循考生志愿顺序,综合在校期间成绩、服役期间表现等,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若投档多名考生成绩相同,顺延录取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,实行征集志愿录取。 

十、招生计划、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

   1、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如下:

招生专业名称

计划数

考试类别

授予学位

学制

学费标准

教学地点

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

30

经管

管理学

2

4600

校本部

供应链管理

30

经管

管理学

2

4600

校本部

汽车服务工程

40

理工

工学

2

4900

校本部

软件工程

35

理工

工学

2

5390

校本部

商务英语

30

外语

文学

2

4900

校本部

网络与新媒体

40

文史

文学

2

4600

校本部

知识产权

40

文史

法学

2

4600

校本部

注: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。

2、住宿费: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,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。

3困难学生扶助措施:学校建立了奖、助、免、贷、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,多渠道、多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,并制定了《保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《保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意见》等管理办法,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。

十一、其他

   1、学校招生部门负责专本招生录取工作,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。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
   2、新生报到后,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。对于弄虚作假者、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。

   3、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

    十二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通讯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

    邮政编码:071000

    咨询电话:0312—5972065招生办公室

    传    真:0312—5972065

   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bdu.edu.cn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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