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名称:保定学院
二、学校代码:10096
三、校 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
四、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五、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六、主管部门:河北省教育厅
七、学历证书: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,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(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)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,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八、学校基本情况
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具有120年办学历史,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,毗邻京津,交通便捷,环境优美,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高等院校。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,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。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、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、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、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,获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、国家应用型本科教育标准化试点项目院校。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;物理学、美术学、音乐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体育教育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
九、录取原则、规则及要求
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,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,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(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)按“专业+院校”模式填报该专业(联考专业)所包含的院校志愿。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,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。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填报1个院校志愿。
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(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)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、在校期间成绩、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,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投档到同一院校、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。
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,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,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。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。
十、招生计划、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
1、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
学校名称 |
招生专业 |
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|
考试 类别 |
授予学位 |
学制 |
学费标准 |
教学地点 |
保定学院 |
软件工程 |
30 |
理工 |
工学 |
2 |
5390 |
校本部 |
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|
35 |
经管 |
管理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网络与新媒体 |
35 |
文史 |
文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商务英语 |
30 |
外语 |
文学 |
2 |
4900 |
校本部 |
供应链管理 |
35 |
经管 |
管理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知识产权 |
35 |
文史 |
法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汽车服务工程 |
35 |
理工 |
工学 |
2 |
4900 |
校本部 |
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。
2、住宿费: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,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。
3、困难学生扶助措施:学校建立了奖、助、免、贷、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,多渠道、多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,并制定了《保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《保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意见》等管理办法,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。
十一、其他
1、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,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。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2、 新生报到后,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。对于弄虚作假者、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。
3、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
邮政编码:071000
咨询电话:0312—5972065(招生办公室)
传 真:0312—5972065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bdu.edu.cn
2024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