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名称:保定学院
二、学校代码:10096
三、学校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
四、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五、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六、主管部门:河北省教育厅
七、学校基本情况
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具有121年办学历史,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,毗邻京津,交通便捷,环境优美,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高等院校。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,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。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、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、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、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,获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、国家应用型本科教育标准化试点项目院校。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;物理学、美术学、音乐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体育教育等10个本科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;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
八、录取规则
1.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,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(以下简称上线考生)及参加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,登录系统(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),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10个平行志愿(院校+专业);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填报1个志愿(院校+专业)。
2.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(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)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学校结合考生志愿、在校期间成绩、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,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3.如未完成招生计划,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,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。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,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。
4.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: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,对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,将依照专业综合(职业适应性)考查、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公共文化考试为两门课程的,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:文史、医学类专业依照政治、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;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(一)、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;经管、农学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(二)、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,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,则顺延录取。
九、招生计划、收费标准
1.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
招生专业 |
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|
考试 类别 |
授予学位 |
学制 |
学费标准 |
就学校区 |
软件工程 |
40 |
理工 |
工 学 |
2 |
5390 |
校本部 |
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|
25 |
经管 |
管理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网络与新媒体 |
40 |
文史 |
文 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商务英语 |
30 |
外语 |
文 学 |
2 |
4900 |
校本部 |
供应链管理 |
35 |
经管 |
管理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知识产权 |
35 |
文史 |
法 学 |
2 |
4600 |
校本部 |
汽车服务工程 |
35 |
理工 |
工 学 |
2 |
4900 |
校本部 |
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。
2.住宿费: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,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。
十、学籍学历管理
1.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。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,须按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。被录取考生应按时取得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,未能如期毕业的,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(报到入学时须出示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)。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、录取资格、前置学历、身体健康情况等进行复查。复查合格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;复查不合格不予学籍注册。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。
2.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。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准予毕业。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“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十一、其他
1.学校招生部门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,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。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2.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
邮政编码:071000
咨询电话:0312—5972065(招生办公室)
传 真:0312—5972065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bdu.edu.cn